木材的防火性能
嚴格來說,不會燃燒的木材並不存在。但是現有的產品,可以拖延起火的時間,或是在火災受燃時於表面形成碳化層,延緩火勢擴大的時間(圖2)。
藥劑的使用
不易燃的木材,是將木材浸入硼酸與硼砂等無機性藥劑製成的。基本上, 在工廠經過藥物處理的木材製品可以經過驗證;但若是在工地現場搭建完成後才於木材表面進行塗刷的話,則無法取得驗證。驗證種類分為「不燃材料」、「準不燃材料」、以及「難燃材料」。
在室內裝潢中,這一類材料通常會設置在廚房等會用到爐火的地方,特別是做為天花板或牆壁的材料。另外,為了在火災發生時有效拖延火勢開始蔓延的時間,也會使用在外牆、雨庇、窗框上。但是,這些材料由於經過藥劑處理而變得不易燃,若是在施工後還有剩餘材料,需視為不可燃廢棄物進行適當處理。
不使用藥劑的做法
之所以能不使用藥劑,那是因為善用木材的特性,也可以設計出「可燃燒安全斷面」。木材燃燒到一定程度就會在表面形成碳化層,進而延緩材料繼續燃燒的時間(圖2)。
所以,只要在內裝及外部材料上使用具一定厚度的木板,就能在火災發生時為人們多爭取到一些避難疏散的時 間。
如果是鋼骨結構的建築物,由於鋼材燃燒後會熔解導致建物倒塌,因此消防人員在救災時往往不敢貿然進入。相對來說,傳統的土牆木造建築,火災時則不致馬上坍塌(圖3)。我建議在興建自然住宅時,可以考慮這種不用藥劑的做法。
木材的使用限制因法令修訂而鬆綁
日本於平成16年(2004年)通過相關法令的修訂,若是與土牆等具有防火構 造的外牆合併使用的話,外部材料也能使用木材(圖3)。另外,在屋簷部分, 只要屋面板尺寸達30mm以上、隔簷板達 45mm以上、椽條也使用木材的話,就算位在準防火區域內, 也能建造一棟擁有自然住宅外觀的建築物。(圖1)。
〔大江忍〕
準耐火構造45分
平成12年(2000年)日本建設省告示第1358號 (增修平成16年﹝2004年)日本國土交通部告示第789號)
過去,在有延燒之虞的區域(建物1樓部分距離鄰地地界線3m以內,2樓部分距離5m以內的區域)、以及準防火區域內,是不能使用木材的
另外,也有準耐火構造60分(製材厚度需達60mm)的告示。
木材在受燃時,表面會形成一層碳化層,延緩燃燒至中心的時間。具有足夠厚度的木板,在火災發生時可有效爭取人員的疏散時間。
土牆與厚實的木板能拖延受燃時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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