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圖片來源:www.oldhouseonline.com)
如何判斷住宅是否為老屋?
民國88年發生921地震後,內政部檢討建築設計規範之耐震設計,提高耐震設計標準,並於次年1月1日實施。故如建築物係於民國88年12月31日前設計或建造,其耐震能力有檢討之必要,因此定義「老屋」為88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照之住宅。
耐震安檢的評估
可分為初步評估與詳細評估。初步評估的目的就是快速篩選潛在耐震能力不足的老舊建築物,以評估表計分方式進行,由公正客觀的專業人員,依據建築物的特性、梁柱尺寸、平面及立面的對稱性、建築物的現有缺陷等因素進行評估。
(圖片來源:www.jshhomeinspections.com)
申請政府老屋耐震安檢補助 需具備的條件
依據行政院核定之「安家固園計畫」,擬補助民國88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照之私有老舊住宅辦理耐震安檢,惟申請時建築物有以下狀況不予補助:
(一)已進行都市更新程序(業經核定都市更新事業概要或計畫者)。
(二)非依都市更新程序,欲辦理重建且已申請建造執照者。
(三)經災害後危險建築物緊急評估辦法第6條規定判定,有危險之虞者,並已於建築物主要出入口及損害區域適當位置,張貼危險標誌者。
(四)整棟建物之住宅使用未達1/2者。
(五)申請耐震能力評估項目已獲政府機關補助者。
若是居住的公寓大廈有成立管理委員會者,則可由管委會代表申請耐震安檢。
資料來源:內政部營建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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